因为贪的那个人只花了七元
总房费25加每人退1元就是28元,小弟2元共30元。
房费是$25,再加上去小弟独吞了$2,三个人一共花了$27。
$27-$2=$25=$30-$5{:8_342:}{:8_342:}{:8_342:}{:8_342:}{:8_342:}
27元中,饭店手25元,服务员收2元,正好27元,另外3元退回去了
公出30元-房费25元-退回3元-服务员私扣2元=0元
公出30元-房费25元-退回3元-服务员私扣2元=0元
三人总共出了$30,各被退了$1共计退了$3,所以3人实际共出$27,其中$25给了老板,另外$2被小弟拿了
最开始房费30元-5元(老板退)+3元(服务员退)=28元 28元+服务员贪的2元=30元
这个很不错哦 赞一个
其实这个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了,归根揭底就是混肴概念。刚开始的30元可不用考虑,到最后27元是顾客实际支出的钱,2元是小弟的收入,另外25元是老板的收入。不存在支出27元和收入2元相加与刚开始的30元相差1元钱这种加减方式。